问:本公司为建筑工程公司,公司购买了N台大型塔吊, 河北塔吊租赁为充分发挥塔吊设备的利用效力,购买的塔吊除自用外也对外租赁,出租塔吊设备的操作人员是由我公司派出,并且由公司承担塔吊使用期间的费用。请问,石家庄塔吊租赁我公司取得的塔吊租金收入是否应当按照有形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
答:经营租赁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石家庄施工电梯租赁**税务总局关于拥有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光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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